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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原王朝历代行政区划制度

秦起有了中央集权的国家,才有形成地方行政区划的条件,故从秦开始讨论。大致分为三个阶段:

  • 第一阶段:州郡时期,秦汉魏晋南北朝
  • 第二阶段:道路时期,隋唐五代宋辽金
  • 第三阶段:行省时期,元明清民国

第一阶段:州郡时期(秦汉魏晋南北朝)

前期:郡县两级制,秦汉

 建立 36 个郡(秦末增加到 40 多个),一个郡一般管 10~30 个县,一共有大约 1000 个县。

西汉 有些郡被分封给诸侯王,诸侯王的疆域叫做王国,一个国可以有几个郡。景帝、武帝后规定一国管一郡,郡国实质上没有区别,但是名称不同。西汉后期共 103 个郡,县增加到 1500 多个。

东汉 东汉中叶在边境少数民族地区设置“属国”(郡级),管县。共 105 个郡国、属国,县减到 1100 多个。

西汉十四部

  • 京都:司隶校尉部;
  • 北方:兖州(济宁)、豫州、青州、徐州、冀州、幽州、并州、凉州、朔方刺史部;
  • 长江流域和岭南:益州、荆州、扬州、交趾刺史部。

汉朝郡县的面积 黄河流域(汉核心区)一郡在面积上接近现在的一个地级市;长江流域和岭南等较远的地区一郡接近现在一省。黄河流域一个县一般比现在的一个县小;长江流域和岭南等地一县等于现在的好几个县。

郡越分越多的原因 汉朝内地的郡划分得比秦朝小;汉武帝以后扩大了版图,在边地设新郡。

后期:州郡县三级制,魏晋南北朝

先秦九州 “九州”是先秦时期地理学家理想中的地理区划,实际不存在。注意“九”是虚数词。

西汉 汉武帝将郡国分为 14 个地区,首都附近叫司隶校尉部、其余地区分为 13 个刺史部。刺史部是监察区划而不是行政区划,用于监督地方官,每部管 10 郡左右。刺史部化用九州的名字命名(如冀州刺史部)或是另取新名(如河套地区的朔方刺史部)。

东汉、三国、魏晋 东汉末年州逐步变为行政区域,到三国时定下来。魏蜀吴各有 12、1、4 州。魏统一时全国分为 19 州 173 郡。西晋末年有 21 州。

南北朝 南北朝时期有 50~60 个州,末期增加到 300 多个,而郡增加到 600 多个。此时,一州平均管 2 郡,一郡平均管 2~3 县,一个州只有 5~6 个县。北朝后期郡长官不上任,实际上变为州县两级制。

西晋十九州

  • 幽州分出平州(辽东);
  • 益州分出梁州(汉中)、宁州(昆明);
  • 司隶分出雍州(西安);
  • 梁州分出秦州(天水);
  • 交州分出广州。

第二阶段:道路时期(隋唐五代宋辽金)

 隋文帝撤销郡,形成州县两级制,以州统县,此时州有 200 来个。隋炀帝把州改称郡,在郡之上设立部作为监察区,但已不可考。

 唐初把郡改回州,州有 300 多个。唐太宗将全国分为 10 道,唐玄宗分为 15 道,此时道是监察区。安史之乱后,掌兵权的节度使成为地方行政长官,辖区也叫道,此时道是行政区。此时全国分为 40~50 道,每道管 2~3 个到 10 多个州。五代同唐后期。

北宋 宋初取消道,州直属中央,并在州上置路。一个路没有行政长官,而是设置多个机构分权治之,州长官有事可以直达中央。此时路是介乎行政区和监察区之间的区划。宋神宗分 23 路,宋徽宗分 24 路。

南宋、金 南宋疆域小,仅剩 17 路。金末有 19 路。

初唐十道

  • 北方:关内道、陇右道、河东道、河北道、河南道;
  • 长江流域和岭南:山南道(襄阳)、淮南道、江南道、剑南道、岭南道。

盛唐十五道

  • 关内道分出京畿道(长安附近);
  • 河南道分出都畿道(洛阳附近);
  • 山南道分东西;
  • 江南道分东西、并分出黔中道。

北宋二十四路

  • 华北:京畿路(开封)、京东路分东西(山东)、京西路分南北(河南鄂北等)、河东路、河北路分东西;
  • 陕西:永兴军路(西安)、秦凤路(天水);
  • 四川:成都府路、梓州路(绵阳)、利州路(广元)、夔州路(奉节);
  • 长江流域和岭南:淮南路分东西、荆湖路分南北、江南路分东西、两浙路、福建路、广南路分东西。

改州为郡 隋炀帝时期和唐玄宗时期各有 11 年、16 年将州改为了郡,但很快后又改回。宋朝的绝大部分州同时有一个郡名作为别名。

道和路的区别 初唐盛唐道是监察区,仅有监督地方长官的职责;晚唐道被掌握兵权的节度使管理,是行政区;宋朝路分权而治,是介于行政区和监察区之间的一级区划。

 府是有特殊地位的州。唐玄宗将京都所在的三个州改为府,即首都长安雍州改京兆府、东都洛阳洛州改河南府、北都晋阳并州改太原府。唐末有 10 来个府。北宋有 30 多个府。南宋金合有 50 多个府,占所有州级政区的 1/7 强。

其它州级政区 唐有府州。宋有府州军监,军监地位比州稍低,但是同级。辽境内有 5 道,分为府州军城。金境内有 20 多个路,分为府州军,后将 10 多个军全部升级为州,有府州两种。

第三阶段:行省时期(元明清民国)

行省的来源 西汉宫禁之中叫省中,魏晋以后将宫廷附近的中央机构称为省,即尚书省、门下省、中书省。后因国家安全需要,大臣需离开首都到前线处理事务,形成不在京的“行台”“行省”。隋唐以前,行省随设随撤。金朝末年设立长期的行尚书省。元首都和林较远,在金故都设立燕京行尚书省。忽必烈后中书省总领中央政务,行尚书省改为行中书省。元灭宋辽金过程中,行省成为一级行政区,在元中叶稳定下来。

元朝的省 行省全名“某某等处行中书省”。元中叶后有中书省直辖区、10 个行省和不在省制内的边区。中书省包括现在京津冀晋蒙豫鲁,行中书省大概有现在 2 省面积。

明朝的省 朱元璋取消行省、改为“承宣布政使司”,废中书省、不置宰相,中央事务由皇帝管理。中书省辖地称为京师直辖区,称京师或直隶。朱棣两都并建,京师附近叫北直隶、南京附近叫南直隶。全国分 2 直隶和 13 布政使司。民间叫省,即全国 15 省。

元明的省以下区划 元省下有路府州县:省可管路府州、路可管府州县、府可管州县、州可管县。明省下有府州县。明以省府州县四级体系为主。

清初的省 清初改南直隶为江南布政使司,延续 15 省。康熙分江南省为江苏、安徽两省,分陕西省为陕西、甘肃两省,分湖广省为湖北、湖南两省,是内地 18 省。东北关外设置奉天/盛京、吉林、黑龙江 3 将军。新疆设伊犁将军。外蒙设定边左副将军,驻乌里雅苏台。内蒙使用盟旗制度。西藏青海由中央设置办事大臣,西藏使用西藏制度,青海北使用盟旗制度、南使用土司制度。

清末的省 光绪年间,新疆建省、驻乌鲁木齐,福建省分出台湾省(后被割让),东北三将军改为三省,是 22 省。

清的省以下区划 清省下有府厅州县:省管府、直辖厅/州,府管厅/州。府辖厅/州不管县,可以直接视为县,但是地位比普通的县高。故清朝以三级体系为主,第一级为省,第二级为府、直辖厅/州,第三级为府辖厅/州、县。

元明清的道 元明清的道在省以下府以上,是省政府的派出机构,不是行政区划。

民国的省 北洋政府设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、川边特别区。国民政府将特别区改为省,设宁夏、青海省,是 28 省,另有西藏地方、蒙古地方。

民国的省以下区划 清末起开始废府,民国初年完成。民国初年北洋时期将府辖厅/州改成县,省县之间设道,成为省道县三级制。国民政府初期废道,是省县二级制,后又在省县之间设行政督查专员,设专署。

参考文献

复旦大学公开课《历代行政区划略说》,谭其骧主讲。